马龙区纳章镇竹园村村规民约
为巩固本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成果,有效推进乡村治理,美
化乡村环境,加快本村经济发展步伐,制定本村规民约。
一、社会治安
1.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。
2.村民要学法、知法、守法,严格执行村“三委”重大决策,
积极配合村委会、村小组的工作。
3.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,和睦相处,不打架斗殴,不酗酒滋
事,不赌博和小偷小摸,不侮辱、诽谤他人,不造谣惑众、拨弄
是非。
4.积极参加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,爱护公共财产。
二、美丽乡村
1.房前屋后干净整洁,不乱搭乱建,无柴堆、草堆、粪堆。
2.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,拆除残垣断壁。
3.家禽家畜家犬集中圈养,不得散养,若发现视为无主并做
出相应处理。
4.按时交卫生费、水费,不按时交的做停水处理。
三、移风易俗
1.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反对封建迷信、邪教,树立良好
的民风、村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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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父母应尽抚养、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,子女应尽赡养老
人的义务,尊老爱幼,男女平等。
3.破除陈规旧俗,提倡婚育新风,推行殡葬改革,红白喜事
不得铺张浪费,只办两餐,一天之内办完,礼金从轻。
4.坚守廉洁文化、倡导清廉家风,建设美丽乡村。
四、违反本村规民约的,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,
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:
1.予以批评教育。
2.责令其写出悔过书,用村广播进行通报,在村民代表大会
上检讨。
3.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。
4.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,如红白喜事办理事先交 5000 元保
证金,若不遵守规章,将把保证金用于村内环境保洁。
5.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,不出具相关证明,
不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,必须在调查核实后,
经村民委员会(或村民代表会议)集体讨论、决定,不得擅自处
理。
六、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,在本年度不评
先进、文明户、五好家庭户、遵纪守法户。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
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。